附件A-1
广州新华学院团学组织校内学生活动审批表
校区: 东莞校区 申请时间: 年 月 日
活动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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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办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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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时间 |
__年__月__日__时至__年__月__日__时 |
活动类型 |
□思想政治类 □校园文化类 □文体艺术类 □学术创新类(讲座等) £公益志愿类 £其他________________ |
活动场地 |
□教室 □校内宣传场地 □体育用地 £校内设施用电申请 £其他_______________ |
宣传方式 |
□摊位宣传 □横幅宣传 □海报宣传 £网络宣传 □其他_______________ |
所需物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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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体使用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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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费预算金额 (预算另附清单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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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费来源 |
□组织经费 □赞助商支持 □学校或各校级组织支持 □其他来源____________ |
活动责任人 及联系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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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负责人 及联系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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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导老师意见 |
签名(盖章): 年 月 日 |
挂靠单位意见(若涉及社团活动,则需签名) |
签名(盖章): 年 月 日 |
校学生会或 学生社团联合会意见 |
签名(盖章): 年 月 日 |
校团委意见 |
签名(盖章): 年 月 日 |
注:1.该表需一式三份提交,活动申请应提前5个工作日以上办理完毕,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开展各项活动;
2.此表须按表格签名顺序办理,社团举办活动需经挂靠单位审批,例如体育类社团需要经过体育系审批;
3.活动举办单位不得违反校学生会/学社联的相关规定,并按照活动审批意见开展;
4.须将其中一份签完所有意见的活动审批表交至校会办公室/学社联办公室备案,方可开展活动;
5.二级团组织可自行开展校内活动,如需申请商家摆摊场地需填写B套表;
6.学生会/学社联办公室:正心园B栋一楼;校团委办公地点:格物楼②B215室,0769-82676842。
*社管部其余表格请打开文件夹查看